热门搜索:课程  |  试题  |  资料  |  招聘
咨询热线:0898-66186669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VIP签约保过班   全新课程震撼来袭
        
精品课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当前位置:
快捷导航
快捷导航

财税经理特训营(高级会员)  轻松逆袭职场

免费试听

名额有限

2021中级会计考试

资料免费送